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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的理論與實施
壹、前言
隨著21世紀的到來,志願服務 (Volunteer Service) 成
為新世紀的一股重要思潮,美國趨勢專家 Faith Popcorn 曾
預言21世紀將是志願服務的新世紀,聯合國2001年「國際志
工年」的「全球志工宣言」指出:現在是「志工和公民社會
的年代」,我國也在這一年公布了「志願服務法」。潮流所
趨,志願服務在全球已普遍成為公民參與和實踐公民責任的
新策略,在校園中,結合社區服務和學習目標的服務學習方
案,也開始推展。
事實上,志願服務在一些西方國家由來已久,茲以美國為
例,聯邦政府及各級學校長期以來訂定各種法案、政策來鼓
勵青年人參與社會服務。而源自John Dewey 及David
Kolb 的經驗學習理論更為社會服務奠定了教育的理論基礎
(Waterman, 1997),自1980年代起,為提升學生學習效果
與品質,美國傳統的社會服務(Community Service)走向
服務學習(Service-Learning),服務學習成為美國教育中新
興的一種教學法,應用在各級教育及各個領域中。社會服務
與服務學習兩者均強調參與社會的服務,但社會服務並沒有
特別規劃具體目標去完成,而服務學習則是透過有系統的設
計、規劃、督導、省思及評量來達成設定的學習目標, 是
「服務」與「課程學習」的相互結合(Waterman, 1997)。
研究指出服務學習可以(1)增進傳統課程的學
習,(2)促進個人發展,(3)培養公民意識與責
任感及(4)貢獻社會(Waterman, 1997)。許多
學者提出服務學習應是公民教育的有效教學法,
Ehrlich(1997)建議以社區服務學習、問題導向學
習、及合作學習作為公民學習的三種新教學法,
Morse(1989)也提出以社區及公共服務作為大學
生的公民準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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