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中知識產業除了現有高科技產業之外,各國社區型微型
企業及個人工作室之微型規模產業、或是由非營利組織經營
的福利產業等也逐漸蓬勃發展,這些產業的生存關鍵在於
「知識」與「創新」,強調運用新知識去改造舊有的經營模式
與服務流程,進而創新市場需求,創造另類創意商品與商業
價值。因此,多元化產業政策也必須迎合知識經濟時代的特
質,強調創新與機會,資金與人力的充足都未必是決定勝負
的關鍵。因此公民社會組織的服務方案與商品都具有無可限
量的創新方式與機會,具備台灣作為下一個重要產業的成長
潛力。
多元化產業政策提出的另一考量,在於過去國家政策是以
經濟手段達成經濟目的,例如培植重點產業發展以提升國家
經濟競爭力,而以社會手段達成社會目的,
也就是一般的社會福利與救助。顯然該方式
已不足以應變產業結構轉變的衝擊,社會福
利負擔愈來愈沈重的壓力下,國家社經政策
的思考更應打破過去經濟歸經濟,社會歸社
會的僵化,以多元化產業政策及積極性社會
福利取代過去的社會、經濟發展思維,並鼓勵公民社會組織
能夠利用經濟手段達成社會穩定的目的,以積極性促進就業
及創業機會取代社會救助。
因此,隨著多元化產業的興起,各種產業的發展規模並非
照著重工業或科技產業的跨區域擴增發展,而可能是維持小
規模的、社區的、創意式的經營,著重品質的提升而非產量
的增加。在這樣的發展之下,公民社會組織雖有其發展的空
間,能夠利用組織型態的特質來發展成為新興產業,但還是
需要國家產業政策充分配合,以發揮最大的社會總體效益,
基於國家資源配置的公平性、金融管道的多元化、與多元化
產業人才培訓等原則,來協助第三部門的產業化。
從以上的敘述可以發現,公民社會組織已成為國家發展中
一項重要的關鍵指標,同時也是國家核心競爭力之所在。政
府必須繼續使我們的公民社會邁向更成熟的階段,相對的必
須創造更多有利的條件,來建立整體第三部門的基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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