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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主流化

1995年9月在北京所召開的聯合國第四屆婦女會議,明確的揭示了對於

推動「性別主流化」的承諾。在北京宣言中:「政府以及其他的行動者應

在他們所有的政策與方案中,促進一積極的、可見的的性別主流化觀點,

如此一來才能在決策之前,準確的分析出所施行的政策方針對女/男性產生

的影響。」

其實,聯合國或者是其他的先進國家,早就將婦女的問題列入重要的人

權問題,但是一直以來,所切入的方式卻是將女性視為弱勢族群,以「救

援」的方式來處理女性身體、心理、經濟、社會等層面的問題。因此,在

這個階段為解決婦女所面臨的各項問題,「女性賦權」(Wome n

Empowerment)成為重要工作。如何喚起女性對自身處境的問題意識覺

醒,進而透過教育以及各種培力計畫,讓女性更肯定自我的價值。

但是光是消極的解決問題是不夠,更重要是如何在政策面做出具體的回

應來矯正性別不平等的狀況。因此透過各種的性別統計分析(Gender-

Based Analysis)所收集的資訊,針對所有的政策、方案、行政、及財務

行動建立「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的策略。

最後如何將這樣的概念透過「組織」的方式以集體的力量來落實,則有

賴於「組織培力」的各種訓練,使得組織的成員均具備性別意識,因此不

論上從政策方針的擬定,下至日常事物的處理都能符合「性別主流化」的

概念。

接下來就各項主題,來做進一步的探討:

一、女性賦權(Women's Empowerment)

「女性賦權」的重要內涵在於如何讓傳統女性的角色扮演更有價值。因此

在這個領域中主要的針對傳統行業中,或是傳統上屬於女性扮演的角色的

婦女們,藉著各種方案(教育或訓練)的設計讓他們肯定自我的價值。例

如:「家務有給」的概念,或是傳統行業中「同工同酬」的概念。

二、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

相較於「女性賦權」屬於一級功能的工作,「性別主流化」則是二級功

能的工作。其主要內容在於必須從活動議題中,判別出其中存在的性別差

異,而非直接就假設「性別中立」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