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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環境評估分析
近年來非營利、非政府組織(NPO/
NGO)已發展成可以和政府部門及民間
企業鼎足而立的第三部門,台灣民主化之
後,這些組織亦扮演促進社會多元化與穩
定的關鍵力量,以及倡導社會改革的先
驅,其所匯聚的人力、物力和組織資源,
在不同情境下,所展現的靈活、機動的特
性與效率及所創造的經濟力、社會力均不
容忽視。因此,如何促進第
三部門健全成長與永續發
展,應是政府部門當前極為
重要的施政課題。
青輔會一直致力於建設第
三部門的發展環境,期望提
供整體的環境及更多的資源,使得這樣的
行動生根茁壯。為落實政府、學界、企業
界與非營利組織(NPO)間的合作夥伴
關係,促進優質的公民社會參與,去年本
會辦理「2001協力計畫」,舉辦6場非營
利組織相關議題研討會,就當前第三部門
的共通問題進行深度對談,也對許多新興
議題發展出不同的可能性,建立公部門與
非營利組織合作夥伴關係的共識與基礎,
並以政策導引的方式將91年度的業務做完
整性的規劃,來搭建非營利組織間合作的
舞台,這也就是「策略聯盟招標專案」的
由來。
本會將業務進程分為三個層次,先由
action(單一活動)層次到project(系列
方案)層次,最後進展到program(整體
計畫案)的層次。因為action層次的招標
太過於鎖碎,且成本極高,對來投標的團
體也很麻煩,一個action就來投標一次,
不如五個性質類似的action變成一個proj-
ect來得省時省力。此次策略聯盟招標方
案,不但是三家以上結合,也強調是
project層次的招標,希望這些團體或組織
經由實際的參與,漸漸的也有能力提出
program,在幾年後,政府與民間團體的
合作案,能從project層次
提升到program領域招標
出去。
策略聯盟招標僅是一個
手段,並不是一個合作的
主體。藉著招標規格的設
計,讓民間團體能真正落實合作,相互分
享、學習,新夥伴的加入,更延伸了我們
與NPO之間的協力合作關係。在合作過
程中,因團體間熟識度的差距,難免會引
起觀點歧異或意見不同,因此政府部門及
民間團體都應學習衝突管理,藉由觀點歧
異、利益的不一致,發揮學習組織的精
神,找出解決衝突之道,共同學習成長。
貳、發展策略
策略聯盟招標專案所要達到的目的有四:
1.落實政府所擔負政策規劃制訂的功
能,儘量減少直接服務之一級功能,
而由民間團體擔任直接服務的提供
促進第三部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