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68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國家教育研究院、標準檢驗局
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交通部、
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
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
僑務委員會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及所屬、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及所屬、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
所屬、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農
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
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
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
所、種苗改良繁殖場、漁業署及所屬、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
局、農糧署及所屬、職業訓練局及所
屬、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
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
人員訓練所、海岸巡防署、銀行局、
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改以其他
項目刪減替代,科目自行調整。
9.
出國教育訓練費:除中央研究院、公
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
學院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法務部
主管不刪外,其餘統刪 10%,其中主
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平交易
委員會、審計部、營建署及所屬、中
央警察大學、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
所屬、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交通
部、中央氣象局、原子能委員會、核
能研究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
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
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
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
中心、種苗改良繁殖場、臺南區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