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重要措施與成果
52
本署
103
年度法定預算係依據行政院核定額度,並於教育部指導下,
把握施政要點,貫徹計畫與預算之實施,本零基預算精神,確實檢討
原有計畫及預算妥慎編製。
103
年度計編列歲入預算
9,000
元,歲出
預算
3
億
9,696
萬
4,000
元。
係秉持合理撙節、經濟有效等原則,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
行作業手冊相關規定,按歲出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切實嚴格執行,並
於署務會報定期提報預算執行概況,俾供適時修正改進。本署
103
年
度執行率為
93.15%
。
為有效利用庫房存放空間,配合本署辦公室修繕及空間調整,並減
輕同仁保管會計帳證責任,經清查本署保管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民國
75
至
90
年間會計傳票憑證
400
冊、會計簿籍
210
冊
/
袋、就業
安定基金會計傳票憑證
63
冊、中美基金會計傳票憑證
46
冊, 合計
719
冊
/
袋,共
74
箱。所列期間之會計檔案業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
起保存
10
年以上,符合會計法第
83
及
84
條已屆保存期限之規定,
經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核復,除有關債權債務憑證及因案應續予保
存者外,其餘同意辦理銷毀。
為使本署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更趨明確,增進內部審核效率,依據國
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相關函
示、其他機關現行報支情形及本署內部審核實務彙整訂定「教育部青
年發展署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注意事項」,全文計
8
點,經奉核可實施,
並轉知同仁參考使用。
2.
強化年度預算控管、有效執行本署預算
3.
辦理前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時期
75
至
90
年間帳簿憑證銷毀作業
4.
研訂本署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注意事項,提升行政效能
1.
彙編本署
103
年度法定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