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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86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兼職所得等其他補充保費課徵項目與費

率之規定,於立法院第 5 會期開議前將

「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修正案送至立法

院審查,期以改正補充保費之缺失。

二、

(一)

各組審議結果部分:

凍結第 2 目「青年發展工作」第 1 節「青

年生涯輔導」2,000 萬元,俟教育部向立

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後,始得動支。

書面報告業於 103 年 2 月 11 日臺教授青部字第

1030000012 號函文立法院,立法院議事處於 103 年

5 月 22 日台立議字第 1030702027 號函復,經立法

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9 次會議決定:「交教育及文

化委員會處理」。

(二)

凍結第 2 目「青年發展工作」第 2 節「青

年公共參與」600 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

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得動支。

書面報告業於 103 年 2 月 18 日臺教授青部字第

1030000015 號函文立法院,立法院議事處於 103 年

5 月 14 日台立議字第 1030701652 號函復,經立法

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8 次會議決定:「交教育及文

化委員會處理」。

(三) 凍結第 2 目「青年發展工作」第 3 節「青

年國際及體驗學習」1,000 萬元,俟教育

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後,始得動支。

書面報告業於 103 年 2 月 18 日臺教授青部字第

1030000017 號函文立法院,立法院議事處於 103 年

5 月 14 日台立議字第 1030701653 號函復,經立法

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8 次會議決定:「交教育及文

化委員會處理」。

(四) 青年發展署執掌我國青年發展政策,然至

今我國青年政策為何?核心精神與發展方

向均不明確,導致多年來未能提出完整之

青年政策白皮書,不利於我國青年競爭力

之提升。爰要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於 1

個月內重新檢討我國青年發展政策且研

議推動「青年發展法」,相關檢討與具體

規劃應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

員會。

業於103年2月14日以臺教授青部字第1030000021

號函提報「我國青年發展政策之檢討及研擬青發展

法研究」專案報告,摘錄重點如下:

(一)研提青年發展政策白皮書(草案):白皮書政策

宗旨為「青年新世代共創大未來」,並從教育

與學習、身心健康與安全、就/創業與經濟獨

立、公共參與、國際及兩岸參與、家庭與婚育、

多元族群關懷等七大面向之微觀層次來探討

青年所面對的課題。

(二)辦理研擬青年發展法之先期研究,以落實推

動,協助青年發展: 青年署將辦理研擬「青年

發展法」之先期研究,期能透過法令規範明定

政府及相關組織的青年工作職責,落實未來各

項政策之基礎法源。

(五) 青年發展署 103 年度歲出預算編列 4 億

0,460 萬元,較上年度大增近 7 成,卻僅

訂定「臺灣青年 22 萬人次參與志工服務」

業於 103 年 2 月 17 日以臺教青署祕字第

1032460207 號函提報辦理情形。回復重點如下:

103 年度關鍵策略目標訂為「辦理在學青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