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86
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兼職所得等其他補充保費課徵項目與費
率之規定,於立法院第 5 會期開議前將
「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修正案送至立法
院審查,期以改正補充保費之缺失。
二、
(一)
各組審議結果部分:
凍結第 2 目「青年發展工作」第 1 節「青
年生涯輔導」2,000 萬元,俟教育部向立
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後,始得動支。
書面報告業於 103 年 2 月 11 日臺教授青部字第
1030000012 號函文立法院,立法院議事處於 103 年
5 月 22 日台立議字第 1030702027 號函復,經立法
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9 次會議決定:「交教育及文
化委員會處理」。
(二)
凍結第 2 目「青年發展工作」第 2 節「青
年公共參與」600 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
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
得動支。
書面報告業於 103 年 2 月 18 日臺教授青部字第
1030000015 號函文立法院,立法院議事處於 103 年
5 月 14 日台立議字第 1030701652 號函復,經立法
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8 次會議決定:「交教育及文
化委員會處理」。
(三) 凍結第 2 目「青年發展工作」第 3 節「青
年國際及體驗學習」1,000 萬元,俟教育
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
報告後,始得動支。
書面報告業於 103 年 2 月 18 日臺教授青部字第
1030000017 號函文立法院,立法院議事處於 103 年
5 月 14 日台立議字第 1030701653 號函復,經立法
院第 8 屆第 5 會期第 8 次會議決定:「交教育及文
化委員會處理」。
(四) 青年發展署執掌我國青年發展政策,然至
今我國青年政策為何?核心精神與發展方
向均不明確,導致多年來未能提出完整之
青年政策白皮書,不利於我國青年競爭力
之提升。爰要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於 1
個月內重新檢討我國青年發展政策且研
議推動「青年發展法」,相關檢討與具體
規劃應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
員會。
業於103年2月14日以臺教授青部字第1030000021
號函提報「我國青年發展政策之檢討及研擬青發展
法研究」專案報告,摘錄重點如下:
(一)研提青年發展政策白皮書(草案):白皮書政策
宗旨為「青年新世代共創大未來」,並從教育
與學習、身心健康與安全、就/創業與經濟獨
立、公共參與、國際及兩岸參與、家庭與婚育、
多元族群關懷等七大面向之微觀層次來探討
青年所面對的課題。
(二)辦理研擬青年發展法之先期研究,以落實推
動,協助青年發展: 青年署將辦理研擬「青年
發展法」之先期研究,期能透過法令規範明定
政府及相關組織的青年工作職責,落實未來各
項政策之基礎法源。
(五) 青年發展署 103 年度歲出預算編列 4 億
0,460 萬元,較上年度大增近 7 成,卻僅
訂定「臺灣青年 22 萬人次參與志工服務」
業於 103 年 2 月 17 日以臺教青署祕字第
1032460207 號函提報辦理情形。回復重點如下:
103 年度關鍵策略目標訂為「辦理在學青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