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附錄
122
項
次
法條名稱
異動性質 業管單位 日期
8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大專畢業生創
業服務計畫經費審查作業要點」
修正 生涯組 105/12/9
9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大專畢業生創業服
務計畫績優創業團隊補助規定」
廢止 生涯組 105/12/9
10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壯遊體驗學習獎
補助要點
修正 國際組 105/12/12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組織法:
第 一 條 教育部為辦理全國青年發展業務,特設青年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
第 二 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青年發展政策、制度之綜合規劃、執行與督導及法規之研修。
二、青年生涯發展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三、青年職場體驗、創新培力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四、青年政策參與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五、青年社會參與、志工參與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六、青年國際參與交流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七、青年服務學習、壯遊體驗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八、其他有關青年發展事項。
第 三 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副署長一人,
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第 四 條 本署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第 五 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第 六 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署處務規程及編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