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依政治大學「2001年台灣的基金會調查研究」,有關基
金會內部治理、運作等,有下列的發現與建議:
(一)審核機構的年度業務方案、審核與批准機構的預算與決算及明定機構的任
務與運作程序等,是基金會的董事會最常發揮的功能。
(二)台灣的基金會多為中小型組織,平均每家不到10人,專任人員不到5人,
而有58.7﹪的基金會沒有運用志工。
(三)57.3﹪的基金會有電腦設備,其中有73.1﹪的基金會可連結網路,與家庭
電腦普及率(50.9﹪)相近,惟未對使用資訊能力有所分析。
(四)43.8﹪的基金會曾辦理募款活動,以由董事協助募款最多(72.8﹪)。募款
方式以專案募款活動最多(48.0﹪),網際網路募款方式則尚未普及(4.4
﹪)。
(五)41.9﹪的基金會曾在會址所在地或以外社區舉辦活動,類型以社區藝文活
動、社區終身學習活動較多,顯示基金會願投注心力於社區凝聚力、藝文
水準的提升。
(六)43.8﹪的基金會曾與國內非營利組織合作,12.1﹪的基金會曾與國外非營
利組織合作,合作方式以共同舉辦活動、會議最多,顯示第三部門間資源
網路的聯結逐漸成為重要課題。
(七)基金會與政府部門不僅是互相制衡或監督的關係,已進入「結盟」的層
次,共同承擔社會公益的責任,如接受中央、地方政府委託,規劃相關法
規或執行服務方案、接受政府補助經費等。
(八)67.4﹪的基金會贊成基金會資訊透明化,建議政府應明文規範基金會需公
開的資訊,並提供一平台,供基金會作為公布及更新會務相關資訊之用。
受到全球化的影響,第三部門努力拓展視野,將活動擴及台灣以外的社會,
或加入具聯合國諮詢地位的非政府組織,或具備全球或區域網絡,或具備潛力
成長為國際型組織;對於國內第三部門與國際議題接軌將可有所發揮、貢獻。
此外,第三部門也積極參與在地行動,藉由社區營造找出認同與自覺,利用
創業的精神,配合創新的經營方式與管理視野,協助地方活化行動,建立地方
產業植根,提升其生活與環境品質。
第三處副處長 王玲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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