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
肆
附
第七條 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青年國際與體驗學習之政策規劃及推動。
二、青年多元國際參與與兩岸青年交流之規劃及推動。
三、青年國際參與與交流人才之培育及應用。
四、服務學習政策之研發、規劃、推動、獎勵及表揚。
五、服務學習資源網絡之協調、整合及運用。
六、青年多元壯遊體驗學習之規劃及推動。
七、青年壯遊體驗學習友善環境服務網絡之協調、整合及運用。
八、其他有關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事項。
第八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事務之推動。
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三、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四、公產及公物之保管。
五、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第九條 人事室掌理本署人事事項。
第十條 政風室掌理本署政風事項。
第十一條 主計室掌理本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第十二條 本署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
級授權決定。
第十三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