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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重要措施與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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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辦理新進人員訓練課程

為協助新進人員增進職場知能,邀請本署派遣人員及新進公務人員(科員、

助理員)參加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課程,課程內容包括「公務經驗傳承」、「公

文寫作技巧及案例分析」、「採購錯誤態樣及驗收實務解析」、「人事管理及

服務」及「經費動支與核銷」。

( 六 ) 政風業務

法務部廉政署於 100 年 7 月 20 日成立,成為我國唯一符合《聯合國反貪腐公約》

規定,辦理政策規劃、反貪、防貪及肅貪工作的廉政專責機關。法務部為各政風單位

之業務督導機關,本署政風室於前青輔會時期,業務執行即直接由廉政署督導考核,

適逢 102 年組織改造,本署改隸教育部轄下,本署政風室乃成為教育部政風處之所屬

政風機構,由該處督導監督,全力為促進教育體系之廉能工作而努力。

1. 召開廉政會報,研商廉政議題

為落實廉能政策,端正政治風氣,提升行政效能,特於 105 年 12 月 20 日

召開廉政會報,由署長親自主持,本室報告重要工作、廉政案例及近期修法資

訊,另本室辦理「採購監辦發現應改善及注意之事項」之專案報告,共同提升

本署之廉潔風氣。

2. 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執行

為使機關同仁執行職務時能廉潔自持及依法行政,並提升政府清廉形象,

本署政風室透過會議、電子郵件等方式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使同仁

▲本署 105 年度核心職能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