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9年年報
64 參 重要施政措施與成果 64 5. 辦理完成 96 年度保存年限 10 年以下定期檔案銷毀作業,共計銷毀 5,389 案。 6. 檔案法規定,辦理檔案管理作業及回溯建檔。完成 95 年度永久檔案 231 件、 定期檔案 5,982 件及 95 年教育部移轉檔案 66 件。66-94 年度永久保存檔案 清理整卷及回溯建檔,共計 161 卷、3,802 件,並進行 109 年度歸檔之公文 檔案影像掃描作業。 7. 充實本署署史室及署史網站內容,供外界瀏覽參考。 ( 三 ) 事務業務 1. 配合各組室業務需要,協助辦理各項採購作業,並陸續彙整補充本署政府採 購相關文件表單之格式與範本。 2. 辦理出納登帳、所得稅電腦化作業,以及處理本署內部相關庶務服務工作, 維持對內服務之品質。 3. 辦理編制以外人員勞工保險及健保事項,維護同仁基本權益。 4. 維護管理本署國有公用財物,並依國有財產相關法規,辦理財產及物品之保 管作業,及定期製作彙送相關報表,切實執行財物管用合一之任務。 5. 執行技工工友適切管理,分別召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及勞資會議各 4 次,以提升本署整體人力運用情況。 6. 配合行政院政策,推動節能減碳措施及清淨家園工作,提高本署綠色採購指 定採購項目比率達 100%。維修公共空間設備,包括走廊牆面木質部分油漆 粉刷、更換部分辦公室天花板、消防管線設施、衛生設備及清毒辦公室,創 造優質良好辦公空間及環境。 ( 四 ) 新聞及國會聯繫業務 1. 聯繫協調 109 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及預算審查等各項事 宜。 2. 配合教育部國會聯絡小組,辦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立法院預算中心、教育 部國會組及立法院各黨團之聯繫協調事宜。 3. 辦理國會辦公室陳情案、請助及請託案等聯繫協調事宜,109 年本署立院函 件共計 14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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