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101年年報

8 「青年創業啟動金貸款」申貸對象是年滿20歲至45歲之國民,為所創事業之負責人,已有 完整的創業計畫,並預先接受至少30小時創業基本知能的課程培訓後,即可提出申請。此外, 為提高青年返鄉創業意願,鼓勵青年從事在地特色產業創業,青年創業啟動金貸款除了一般創 業青年可以申請之外,將經營在地農業、在地照護、文化創意等特色產業青年列為優予核貸對 象,提供較高貸款額度等鼓勵措施,並由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最高九成至九成五的信用 保證,鼓勵青年運用在地文化及特色產品創業,並創造在地的就業機會。 在青年創業啟動金貸款開辦後,政府所提供的貸款已包括創業前的啟動金、創業後初期資 金週轉到事業經營一段時間後的企業融資,提供青年在創業各階段完整的資金協助,對青年創 業將會有更大的助益。是以青年除了申請青年創業啟動金貸款外,在事業經營一段時間後,如 果還有資金需求,可以再申請青創貸款,事業上軌道後,想要擴展事業,也有經濟部的中小企 業融資貸款,如此一來,青年在創業的不同階段都可得到不同的資金協助,也使政府的政策性 創業貸款服務體系更加完整。 青年創業啟動金貸款啟動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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