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101年年報
69 貳、重要施政措施與成果 (2) 另依行政院99年7月26日函頒「行政院組織調整員額配置及移撥注意事項」相關規 定,本會員額及人員隨同業務移撥,爰依行政院99年7月26日核定各新機關組織調整 規劃報告之本會配置預算員額數為基礎,釐定本會移撥至新機關之預算員額數。 (3) 又依據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00年11月14日召開「研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 會青年就業業務及人力移撥勞動部事宜會議」之會議決議及101年8月1日召開研商本 會業務及人力調整事宜會議決議,分別由業務承受機關擬訂暫行編制表納編本會移撥 人員。 甲、移撥教育部及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計職員50人。 乙、移撥經濟部及其所屬中小企業處計職員14人。 丙、移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其所屬青年職業中心職員分別為3人及29人。 3、建立性別友善組織環境 (1) 成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建置性別平等機制 甲、依據本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設置要點」第3點規定,成立本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本會前屆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任期99年8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與本屆性別平等專案 小組、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任期101年8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委員同為10 人,均為女性4人(40%)、男性6人(60%),符合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 之一原則,並符合其中至少含1位現任行政院婦權會委員之規定。 乙、另依本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設置要點」第4點規定,每4個月定期(101年5月9 日、8月23日及12月11日)召開會議1次,每次會議均有外聘委員1人以上出席,並討 論1案以上性別議題,議題內容包含本會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及成果報告、性別主流化 訓練規劃、性別影響評估及性別預算審議、婦女權益重點分工表辦理情形及本會推動 性別平等事宜,並有具體決議及辦理成效。 (2) 性別意識培力 持續推動本會性別意識培力及組織再教育工作,依本會「99年至102年推動性別主流 化實施計畫」規定,101年培力重點為深化CEDAW法規及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計辦理 實體課程3場次,另與其他部會合辦或派員參加外部相關訓練部分。經統計101年度截 至11月30日止,本會職員76人全數完成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訓練,本年度參加性別主 流化相關訓練課程人數比例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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