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辦理情形報告表
中華民國 10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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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事項
辦 理 情 形
項 次內
容
進口時海關編碼要分開處理。」,經查,
食品衛生管理法公布迄今已半年有餘,相
關部會仍未能就增列食品添加物之貨品
分類號列達成共識,甚至有部會一直以實
務執行有困難、違反世界潮流等理由來推
諉,顯見行政院無心解決食安問題、放任
相關部會藐視國會決議,使「食品添加物
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賣分業」乙案仍
無有效進展。爰要求行政院應督促衛生福
利部、經濟部、財政部於 6 個月內完成
「食品添加物邊境分流、製造分區、販賣
分業」之各項管理措施,落實食品添加物
之管理。
(十八) 102 年台灣發生化製澱粉及劣質油品事
件,嚴重損及台灣人民身體健康與重創台
灣美食王國之招牌,衛生福利部啟動「油
安行動」時提到衛生福利部已經追加食品
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新聞稿指稱「自 102
年起,重建食品安全五五專案已每年投入
3.2 億元,103 年增加 3 億元投入擴增
補助各縣市衛生局食品安全稽查經費」。
經檢視食品藥物管理署 102 年度與 103
年度的預算,可以發現實際預算數遠比新
聞稿所述短缺甚多,若扣除 103 年度新
增一筆調查計畫後,可發現 103 年度的
「五五專案」還比 102 年度少編 1,116
萬元。況且五五專案並非只針對食品安全
來管理,還包括藥物、醫療器材及化粧品
的查緝與檢驗經費,因此分到食品安全的
經費根本未如新聞稿上所稱 3.2 億元全
部拿來重建食品安全。其次,103 年度食
品藥物管理署並未多編 3 億元補助各縣
市衛生局稽查食品安全,統計食品藥物管
理署所有補助各縣市衛生局的經費(包括
藥品及化粧品),103 年度反而較 102 年
度短編 2,146.3 萬元。立法院於 102 年
本項決議無本署應辦理事項。